《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3年12月26日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主要内容是: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通过本次学习,让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医务人员熟知“九不准”内容要求,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未来,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将加强管理,让医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执行和遵守,做到廉洁行医,诚信为民,更好地为广大群众的口腔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