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开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教育学习活动

      8月7日中午12:30,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开展第二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医务人员集中学习《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3年12月26日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主要内容是: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通过本次学习,让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医务人员熟知“九不准”内容要求,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未来,汕头口腔医疗中心将加强管理,让医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执行和遵守,做到廉洁行医,诚信为民,更好地为广大群众的口腔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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